巡视巡察
巡察公告
根据利通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中旬至5月上旬开展五届利通区委第七轮常规巡察。利通区巡察组将对金银滩镇(乡村一体巡)和利通区民政局、利通区综合执法局、利通区水务局、利通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党组及扁担沟扬水站党支部共6个单位党组织进行常规巡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第一巡察组:
组 长:杨茂林
副组长:汤清武
巡察单位:金银滩镇
副组长:王 春
巡察单位:金银滩镇下辖村(社区)
联系电话:17752377601
电子信箱:ltqxczu1@163.com
第二巡察组:
组 长:秦世云
副组长:李驷春
巡察单位:利通区民政局党组
副组长:吴学华
巡察单位:利通区综合执法局党组
副组长:妥凤琴
巡察单位:利通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党组
联系电话:17752377602
电子信箱:ltqxczu2@163.com
第三巡察组:
组 长:马 衍
副组长:陈金瑜
巡察单位:利通区水务局党组
副组长:张建军
巡察单位:利通区扁担沟扬水站党支部
联系电话:17752373522
电子信箱:ltqxczu3@163.com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巡视工作办法》和《中共吴忠市利通区委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利通区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干部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利通区委巡察组在巡察期间受理信访举报,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08:30-12:00,14:00-17:40。
巡察期间,群众反映问题可通过信件、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与相关巡察组联系,各巡察组在被巡察单位设有联系信箱,书面反映材料可投至信箱或写信至:利通区朝阳东路131号利通区政府院内4号楼五楼505室(请注明需要转交的巡察组),邮编:751100
中共吴忠市利通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