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
以高质量评查促进高质量办案
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着眼提高监督执纪执法质量,教育引导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正确把握政策策略,准确定性量纪执法,毋枉毋纵,安全文明办案,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实践中,福建省上杭县纪委监委把案件质量评查作为提升查办案件质量的重要抓手,深化对办案重点环节的工作指导,着力构建多层次、全覆盖、全流程的案件质量保障体系。
细化评查内容,从严从细查摆突出问题。制发案件质量评查方案,明确评查的范围、形式和标准,列出问题清单,从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规范等方面逐案进行检查和评估,持续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对照评查标准,对程序规范、案件事实、证据分析等方面评查内容进行细化优化,逐项审查打分、精准评查,做到见人见事。健全完善日常评查、全面评查、专项评查三位一体推进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案件审理监督制约、审核把关职能作用,抽调业务骨干组建案件评查小组,采取“室组地”互评等方式,重点梳理案件出现的典型突出问题,从严从实审理案件。
严格审核把关,压紧压实案件质量责任。压实案件审理责任,认真落实审理小组会议集体审议案件、审理谈话等制度,加强证据梳理、案情分析、尺度把握。建立案件审理与审查调查部门双向沟通机制,增强案件质量共同体意识,对疑难复杂案件启动审理提前介入,实时掌握案情、厘清问题焦点,对将要正式移送的案卷进行预先审理、把脉问诊。建立多部门协审配合机制,针对审查调查中把握不准的疑难复杂问题,适时邀请检察院、法院相关人员召开会商会,从专业角度充分论证、厘清事实,促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
聚焦重点案件,厘清思路强化取证引导。突出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对象,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加强对办案工作理念方法的引导,列出表现形式、准确定性等要点,会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对顶风违纪、隐形变异、严重影响市场秩序、加重基层负担等问题精准开展取证,帮助办案人员快速准确判断案件性质、明确必要证据清单及取证方向、分类不同情形给出处理方式、精准划分处理处分界限。定期对重点案件进行深入剖析,总结提炼共性问题与特点,聚焦问题发现切入点、线索核查思路、取证关键点位等方面,针对性制定相关工作指引,推动解决定性不准确、证据不充分、量纪不平衡等问题。
跟踪督促整改,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充分运用案件质量评查成果,推动“发现一个问题”向“解决一类问题”拓展,结合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常见、多发、共性问题及经验做法,形成整改问题清单,及时反馈被评查单位,督促既整改案件本身存在的问题,也举一反三整改案件办理中的理念认识不到位、方法不规范、制度不健全等深层次问题。坚持“一案一评查、一案一评分、一案一反馈”原则,针对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执行落实、整改完成等情况开展“回头看”,推动以案促改,深化标本兼治。(王平 王映)